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赣应急字〔2020〕52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规范
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协会,有关省属企业集团:
自2010年原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以来,我省积极开展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先后有多家企业获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在我省安全文化建设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有效规范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精神及我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
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弘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理念,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高效的个人和群体安全行为规范以及安全与健康的目标追求,建立完善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和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违章引发的事故,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夯实企业安全的基层基础性工作,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生产经营单位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的主体,应严格对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创新形式,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方式,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真正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工作
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工作的有关精神,参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选并予以命名的工作模式,我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创建、协会评定”模式开展。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站在牢牢把住安全生产基本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高度,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扎实推进本地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协会或安全生产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全省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的创建评审、命名等相关具体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协会组织实施。省应急管理协会要根据我省实际和创建工作开展需要,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的必要条件和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我省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标准、推荐具体程序,明确“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审核命名具体程序,明确各创建单位申报流程,及审核人资格、牌证颁发、管理、退出等有关机制、内容。管理办法报备省应急管理厅,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开;每年度开展创建工作通知及命名公示等情况,同步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告。
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创建,自愿申报。在申报、审核、评定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进一步明确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
获“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或“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我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红榜,在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评选推荐项目中,享有优先评选推荐资格。对处于有效期内的获评单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或免于开展执法检查,安责险承保机构应给予其实行费率下浮、增加服务项目等优惠政策。各地区在地方政策制定中,应为获评企业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优惠性或奖励性措施,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示范企业创建积极性,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本地区获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或“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情况,列入《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赣府厅字〔2019〕102号)考核范围,予以适当加分。
省应急管理协会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实施日始,原《江西省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赣安监管政法字〔2016〕98号)同步废止。
附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我省10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仍在有效期内的我省10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一、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家
2017年获评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居龙潭水电厂
(有效期至2020年底)
2018年获评的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
(有效期至2021年底)
二、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7家
(有效期至2021年6月底)
1. 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 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青岛啤酒(九江)有限公司
4.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5. 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
7.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